中国南方书画院于2014年4月经中国艺术档案学会(国家一级社团)批准成立,并为该学会直属机构,负责淮河以南的各省、市、区等区域的书画艺术管理工作。
本院实行书画院会员制,取得市级以上书协或市美协会员资格的书画家,承认本院章程,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,经本人申请,院委会批准,即可成为中国南方书画院会员。
会员权利
1、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
2、对书画院工作有建议和监督权
3、优先参加本院举办的书画笔会、展览和艺术交流活动
4、免费获取本院有关学术资料
5、书画艺术作品可优先参加本院举办的销售和拍卖活动
6、可获得向上一级书协和美协的推荐
会员义务
1、遵守本院章程,执行本院决议,完成本院委派的工作
2、自觉维护中国南方书画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
3、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活动
4、按时交纳会费;
5、会员需交代表作品两幅(四尺为宜)作为本院存档,作品不退
6、加入本院时需交2张大1寸彩照(会员证及存档使用)
7、有积极参与和支持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。
自愿加入,退院自由。凡要求退出或其他原因不再接受聘任的,应书面通知本院秘书处,并交回相关证书资料,且不得做出影响本院声誉的事情。